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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对于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减轻或消除障碍,提高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与康复服务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冀,是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残疾人辅具适配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增强,但仍存在残疾人辅具适配保障制度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扎实做好十四五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服务需求、增强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网络,增加服务供给为重点,不断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广东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短板弱项,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有的放矢,着力打通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最后一公里。

坚持守正创新。优化服务流程,突出评估适配,强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个性化、专业化、便捷化水平。

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强公办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民办机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增加服务供给,全面提升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能力。

(三)      总体目标。到2025年,覆盖城乡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个性化、专业化、便捷化水平有效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      规范服务流程。对照《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对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操作规范,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对残疾人辅具适配申请、审核、转介、评估、适配、定改制、适应性训练、效果评估、保修服务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把评估与适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规范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流程。

(二)      加强机构培育。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落实好社会力量举办的辅具适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辅具适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落实定点准入制度和受理认定限时办结制,完善组织认定流程和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把更多符合条件的辅具适配机构纳入定点范围。

(三)      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定点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协议化监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加强年度考核,完善退出机制。推进定点机构严格按照资质要求和准入标准,完善人员配备、场地面积、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开展辅具评估适配,着力强化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四)      增强辅具适配个性化、专业化、便捷化水平。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定改制服务,做到一人一案,为有需求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辅具适配服务。利用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互联网 +”辅助器具服务等,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通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      开展社区辅助器具服务。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县级辅助器具中心加强对社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指导,促进社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全面开展,探索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辅具适配服务。

(六)      增加服务供给。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定期修订机制,及时将更多符合残疾人需要的辅助器具纳入补贴目录范围,不断丰富辅助器具补贴目录种类产品,细化提高补贴标准。注重提升省、市、县辅助器具中心残疾人辅具器具展示能力和体验服务,加强辅助器具科普宣传,展示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产品和应用。

(七)      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机构、服务残疾人能力。支持开展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创建,发挥区域中心在推动辅助器具保障体系建设、人才培训培养、特色项目培育、服务内涵提升、个性化便捷化服务等方面重要作用,促进带动市县服务能力建设。

(八)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服务人员培训纳入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训范围,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工作,省辅具中心负责对辅助器具适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力量进行培训,市、县两级加强对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服务人员、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培训工作,共同打造一支素质强、业务精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专业化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的统筹规划。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细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      加大支持保障。各地要围绕辅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经费投入,为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      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工作督促,压紧压实责任,及时传导压力动力。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

附件:广东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创建实施方案



广东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起点上,进一步完善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面向未来、统筹规划、精心培育,根据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统筹珠三角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实际,通过建设服务功能完善、技术水平一流的创新型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在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辅助器具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创建条件

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基础好,全面落实《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配有相应专业人员队伍,服务网络较完善。

四、创建任务

(一)      找准定位,创新区域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好区域中心职能定位,把自身建设与促进区域残疾人事业未来发展结合起来,把区域中心创建工作放到带动、推动区域辅助器具事业的共同发展、创新发展中去谋划。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辅助器具保障服务体系,推动区域辅助器具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      完善职能,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目标引领及问题导向,完善区域中心基本服务功能,更好满足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更好带动周边市县辅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在辅助器具资讯推广、科普宣传、社会工作服务等特色项目培育、服务内涵提升、个性化便利化服务、机构培育及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聚焦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辅助器具服务新模式。

(三)      提升专业水平,打造辅助技术适配应用平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着力提升辅具适配专业化水平。加强辅具适配科普宣传,加大辅助技术临床适配应用科研,推进辅助技术学科建设,注重基层实践,着力创新专业技术培训、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水平提升方式方法。

五、组织实施

(一)      申报。具备创建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残联,于20218月底前向省残联提交创建申请,并附上创建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区辅助器具发展概况、建设规划、进度安排、配套措施等。

(二)      审核。省残联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对创建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全省总体布局综合考量确定,于202112月底前确定创建地市名单。

(三)      创建。创建申请地市残联是责任主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实施推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省残联康复部和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加强对区域中心的工作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202412月底前创建地市残联向省残联提交创建自评报告和验收申请。(四)验收。省残联收到创建地市残联提交的自评报告和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验收,并于202510月底前公布评审验收结果。区域中心创建过程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向全省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区域中心创建的地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区域中心创建的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市残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      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区域中心创建的地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投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高水平、高质量地建设好区域中心。

(三)      强化人才支撑。开展区域中心创建的地市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复合型管理人才和专业型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省残联将从技术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对区域中心创建给予支持。

发布时间:2023-07-21来源:查看次数: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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