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图为人保工作人员在签约书上盖章
图为副理事长梁卓卫代表市残联与人保公司签约
图为县区残联代表与人保公司签约1
图为县区残联代表与人保公司签约2
图为县区残联代表与人保公司签约3
11月24日,阳江市残联及各县(市、区)残联部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公司正式举行阳江市残疾人意外伤害险项目合同签约,从今年11月25日零时起,市、县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投保,为全市近6万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赔付最高可达7万元。
据悉,免费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今年我市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目的是确保残疾人群体在遭受人身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更好的经济补偿,增强他们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减少意外风险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生活的影响,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凡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阳江市户籍残疾人都列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受残疾类别、等级和年龄限制。根据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系统,截至今年11月24日,我市在册残疾人为59659人。
根据保险合同,该保险项目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门诊、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法定传染病确诊、法定传染病身故、猝死补偿金额、救护车转诊运费等。其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7万;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按标准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7万元;法定传染病身故给付保险金7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急诊,意外住院的医疗和医药费用,保险公司对个人支付超过100元部分按90%给付医疗保险金,全年累计1.5万元。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由市残联统一公开招标,每两年公开招标一次,确定中标的专业保险机构作为全市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人,保险险种为团体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行团体“大保单”模式。通过保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倍增效应和杠杆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