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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江市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据《阳江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阳江市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残联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阳江市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
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据《阳江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争取由市政府出台《阳江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和《阳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实施办法》。
——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1000人,农村就业残疾人稳定达到2万人以上,实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500人。
——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对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提高培训后的残疾人就业率。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残疾职工普遍纳入基本社会保险,扶持个体从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应保尽保,贫困残疾人按规定享受生活、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救济。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修改和完善当地就业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用人单位不得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者权益。
(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手段,可采取委托有关部门代征、财政代扣等方式,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漏征、不流失。同时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管好用好,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服务场所及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加强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内部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逐步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和工艺性岗位。面向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开展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要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服务范围,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服务。
(四)各地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大力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的提高。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需要和残疾人技能情况,逐步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层次,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多样式的在岗培训和岗前培训。积极选送盲人参加省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进一步开拓盲人就业门路。
(五)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在城镇,重点鼓励民营企业采取“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模式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农村,利用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选择“短、平、快”生产项目,在信息、资金、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为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建立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安置基地,帮助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安置。
(六)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培训费用减免措施;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考核办法,将培训资金与培训后就业效果相衔接,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建立完善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机制,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全省、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和提供优秀选手。
(七)坚持并完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为用人单位选择、培养并推荐符合用工要求的残疾人,指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支持用人单位进行设备设施改造,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拒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八)建立全市残疾人就业信心网络,为开展失业登记及就业工作提供服务平台。各级残联要通过信息网络建立残疾人就业数据库,及时了解、掌握、发布残疾人就业情况,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快捷有效服务。
(九)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盲人保健按摩机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扶持保护政策的调整、完善和落实,确保国家优惠政策用手福利企业和残疾职工。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依法兴办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十)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措施,对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残疾人和困难群体就业,优先安排贫困家庭的残疾人、大龄残疾人、中重度残疾人就业。通过职业培训、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
(十一)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扶助及社会服务等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措施,指定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扶助规定并落实到实处。劳动保障、民政、卫生和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残疾人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权益。
(十二)推动残疾职工及个体从业人员残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专项补助制度基金,帮助城镇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医疗费用负担困难而影响家庭生活的残疾人给予适当补助,确保残疾人病有所医;要认真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制定相关政策,将边缘户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逐步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通过建立必要的帮扶措施,鼓励个体从业的残疾人积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建立托管机构等方式,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集中解决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问题。切实做好残疾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优质的老年照料护理服务,确保残疾人老有所养。对不适合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十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户”等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鼓励和倡导现有社会服务设施、社会资源减免收费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服务,鼓励社会捐资扶助贫困残疾人或兴建贫困残疾人福利设施。
三、经费
(一)各级政府逐步增加对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投入。
(二)各地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作用,加大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的经费投入。
四、检查及总结
(一)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和措施,量化任务指标,提出进度要求,明确职责分工。
(二)各县(市、区)要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督促落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年度抽查和中期检查评估。
(三)2010年,开展阳江市“十一五”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表彰。
 
 
主题词:残疾人  就业和社会保障  “十一五”  方案  通知
阳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06年9月7日印发
发布时间:2012-09-05来源:查看次数: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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