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 让关爱无障碍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24日上午,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例会,开始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该法旨在进一步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更好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完善立法目的,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定位是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介绍说:“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立法目的修改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并明确规定,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提供的便利。”有数据显示,中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万。为了促进残疾人更好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草案作了相应规定。例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规定行政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应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为其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日常生活中的无障碍需求者并不只有残疾人。身体功能衰退的老人可能存在长期性的无障碍需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十分重视对老年人的保障,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规定国家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以及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规定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使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妇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
科技是助力无障碍环境发展的重要力量,草案高度重视科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作用。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关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说:“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地方建议,完善有关规定推动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宪法和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单作一条,从国家支持、政府推动、居民配合三个方面补充修改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