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政府于2022年11月14日印发了《阳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包括正文和附表,正文内容分为编制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条件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编制背景。回顾“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总结主要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研判。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指标与省的规划目标基本一致,个别指标根据我市实际适当提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规划的七方面的主要任务。七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创业、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行动、全面实现残疾人事业更均衡更充分发展。
第四部分:保障条件。为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要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健全实施与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附表为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的负责单位和配合单位。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总结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时期取得的成绩:一是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二是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三是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四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快速提升;五是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六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高效。
《规划》指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仍然偏低,残疾人生活水平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是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不均衡,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较城镇更加薄弱;三是残疾人就业总量不足,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残疾人就业服务差异明显;四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尚不能完全满足目标人群的需求;五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充分实现,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无障碍环境建设任重道远;六是残疾人事业保障机制有待提效增能,残疾人服务信息化水平有待继续提升,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在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经费保障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助残社会组织发展水平有限,残联系统的群团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扎实推进。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规划》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三是坚持依法发展;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五是坚持系统观念。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形式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均等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11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
《规划》提出我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七大主要任务:
(一)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主要是通过健全防止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强化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保护,加强伤残退役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持续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二)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创业。主要是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重点推动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推动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百分百享有就业服务。
(三)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是健全残疾预防和健康管理工作体系,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残疾人享有均等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条件。
(四)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主要是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建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信访渠道,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切实维护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
(五)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主要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和残疾人服务业,推进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体系。
(六)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行动。主要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科技助残行动,强化残疾人服务中的科技应用,提高残疾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七)全面实现残疾人事业更均衡更充分发展。主要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协同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重点围绕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领域,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条件:
一是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
二是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资金的保障力度,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残疾人服务保障需求相匹配。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收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提高残疾人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是健全实施与监测评估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规划》政策宣讲,进一步抓实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重点工作台账,落实好《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与发展实施细则,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