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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大力改善困难重度残疾人居住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助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为3.8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对有无障碍改造需求且符合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改尽改。

三、工作措施

(一)      制定目标计划。省制定十四五期间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各地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及时摸清本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情况,按照分片实施、分类改造的办法,以5年为周期确定每年的改造区域,科学制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改造年度计划,编制资金预算,落实改造措施。各地级以上市每年1030日前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至省残联。

(二)      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汇报家庭无障碍改造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推动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本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纳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等相关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改造力度。

(三)      选择目标对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符合改造条件且同意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范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包括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指有残疾人口的:低保对象家庭(含单人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家庭(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三类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家庭指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的家庭。

(四)      确定改造内容。各地要根据地方经济水平和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科学确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完善改造方案,杜绝以简单配发辅助器具代替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情况。要根据保障基本,适度提升的原则,从各类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环境中普遍存在的、影响突出的问题出发,解决不同类别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省制定《广东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增加智能化改造内容,丰富本地改造项目。

(五)      规范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程序规范、流程简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流程,编制和完善工作流程图,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1.通过组织镇(街)残联、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或专业机构,对本地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进行摸查,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筛查表》(见附件3)。

2.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择优确定改造承接单位。依据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等有关标准和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为计划实施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制定改造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设计图、改造效果图、改造预算等内容,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见附件4,经残疾人签字和当地县

(市、区)残联同意后施工。

3.施工过程中要强化过程监控,配齐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方权责和义务,确保改造方案落实落细,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要做好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改造前后要拍照留档。每年1130日前要将相关档案资料录入到中国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改造完成后,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无障碍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组织检查验收,验收中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要建立抽查验收制度,每年随机抽取数据库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回访和满意度调查。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各地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本地相关规划,并作为民生实事工程予以保障,压实地方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衔接,已经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指导,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乡村振兴部门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筹推进,指导各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加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各地残联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融入到适老化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政府工作中,加强部门间协作和衔接配合,把各类惠残政策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地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时,要同步统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将各渠道支持完成的数据一并录入系统。

(二)完善投入机制。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府统筹落实投入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狮子会、慈善总会、相关基金会等组织的作用,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倡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赠、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多种参与方式,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通过现行渠道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支持,经济发达地区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要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绩效和考核体系,按照要求持续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项目完成时限、资金使用效率、合格率、户均补助标准、残疾人满意度等指标实施量化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向全省通报各地工作实施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准确解读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改造要求和工作流程,全面展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引导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突出典型引路作用,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部门、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适时予以表彰。

发布时间:2022-06-14来源:查看次数: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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