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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修订)

阳 江 市 扶 残 助 学 工程 实 施 方 案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 施 办 法 》 ( 粤 残 联 (2 0 1 5 ) 8 3 ) 和 《阳 江 市 人 ⺠ 政 府 关 于加 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阳府(2016)36 )文件精神,市残联统筹设立阳江市“ 扶残助学工程专 项资 金(以下简称助学金),向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资助。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助 学金 资 助 对 象 为 :

{ )具有阳江市户籍,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且已注册 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对象除外);

()具有阳江市户籍,被普通中高等职业学校(含中 技 ) 录 取 且 已 注册 全 日 制 在 读 的 残 疾 学 生 ;

()具有阳江市户籍,当年非全日制教育(含开放大 学、网络学院、函 授学院和自学考试)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

第三条   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对象在就读期问的学费、 住宿费、生活费及其他救助。

第四条   助学金的使用管理应坚持专款专用、发放及时、公平公正 、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阳 江 市 扶 残 助学 工 程 的 绩 效 目 标 为 : 确 保 全 市

符 合 条 件 的 残 疾学 生 不 因 经 济 困 难 而 丧 失 接 受 中 高 等 教 育

的 机 会 , 帮 助、 鼓 励他 们 顺 利 完 成学 业 , 提 开 就 业 创 业 能力 , 使他们更 好 地融入 社会, 共 享社会文 明和 改革 发展成 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市 残 联 职 责 : 负 责 做 好 助 学 金 相 关 政 策 的宣 传

解 释 工 作 , 指 导 县 (市 、 区 ) 残 联 做 好 申 报 工 作 , 审 核 确 定

资 助 名 单 , 组 织 公 示 , 做 好 资 金 预 算、 发 放 , 对 助 学 金 使 用 情 況进 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市教育局职责:指导县(市、区)教育局和市 属 有 关 学 校 协助 做 好 资 助 名 单 审 核 及 有 关 政策 的 宣 传 解 释

工 作 , 督 促 市 属 有 关 学 校 告 知并 协 助 符 合 资 助 条 件 的 残 疾 学 生申请 资助。

第三章   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八条   助学 金 发 放 标 准:

()全日制:研究 生(含硕士生、博士生)10000 元、 本科生6000 元、 专科生 (含高职生)4000 元、中 专生(含 中 技生 ) 3 0 0 0 元 。

( ) 非 全 日 制 : 研 究生 5 0 0 0 元 、 本科 生 3 0 0 0 元 、 专 科生(含高职生)2000 元、中 专生(含中 技生)1500 元。

第九条   受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 { )遵 纪守法,诚实宇信, 遵守社会公德,勤奋学习; ( )具 有 阳 江 市 户 籍 ;

( ) 持 有 有 效 《 中 华 人 ⺠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证 》;

( ) 受 助对 象 还需 具 备 以 下 两 个条 件 之 一 : 全 日 制 的 为 在 校学生:非 全日制的为 当年毕业生。

第四章   资金申请与审核

第十条   受助对象申请阳江市扶残助学工程助 学金

为 一 次 性 资助, 不 可重 复 享 受。

第 十 一 条   每 年 9 1 - 1 0 3 1 日 , 受 助 对 象 根 据 本

细则 规定的申 请条 件及其他 有关规 定, 向户 籍所在 县(市、 区)残联提出申请,递交《阳江市扶残助学工程申请 表》(

式 二 份 ), 同 时提 交 以下 材 料:

()全日制学校在读受助对象,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中华人⺠共和国残疾人证》、就 读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注册 证明。

( ) 非 全 日 制 学 校 毕 业的 受 助 对 象, 需 提 供 本 人 身份 证 、 《 中 华 人 ⺠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证 》、 就 读 学 校 毕 业 证 或毕 业证明。

() 受助对象在提交 申请 材料时须提供 本人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 )以上材料除申请时须出示原件外,还须提供复印件以供存档。

第 十 二 条 助学 金 审 核 流 程:

()各县(市、区) 残联受理申请,会同当地教育部

⻔ 对 申 请 材 料 的 真 实性 、 合 法 性 进 行 初 审, 将 《阳 江 市 扶 残 助 学工 程 申请 表》 《阳 江市 扶 残 助 学 工程 学 生 汇 总 表 》 报送

市残联 (教育就业 科)

〈 二 ) 市 残 联 收 到 申 报 材 料 后, 对 申 报材 料 进 行 审 校。 ( ) 市 残 联 将 经 审 核 符 合 条件 的受助 对 象名 单 汇 总 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 示无异议后,组织助学金发放, 并 将 资 助 情 况抄 送 市教 育 局。

第 五章 资 金 管 理

第十三条 阳江市扶残助学补助资金从市级残疾人就业 保 障 金 中 列 支, 单 独 核 算, 专 款 专 用 。

第十四条 市残联在对县(市、区)残联报送的材料复核 无 误 后 , 于 当 年 1 2 月 前 将 补 助 资 金 发 放到 受 助 对 象 账 户 。

第五章   信息 公开

第十五条   市残联和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本单位 ⻔户 网 站 或 微 信 公 众 号 上 公 开 以下 信 息 :

( ) 市 残 联 公 开 : 本 实 施 方 案; 助 学 金 分 配 情 况 , 包括受助对象的姓 名、 性别、籍贯、残疾类别、助学金额、就 读院校名称、专业及学历等; 公开接受、处理投诉情况,包 括投诉事项和原因、涉诉处理情况等;其他按 规定应公开 内 容。

()市教育局公开: 本实施方案;公开接 受、处理投诉情况,包 括投诉事项 和原因、涉诉处理情况等;其他按规 定 应 公 开 的内 容。

第七章 资金效益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 保扶残助学工程落到实处,细致做好项目资料收集、积累 及 建 档 、 存 档 工 作; 建 立 定 期跟 踪 制 度 , 了 解、 检 查 受 助对象在校学习、生活情況,防止受助对象餐学。

第十七条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实施扶 残 助学 工 程 的 意 义、 资 助办 法 、 典 型 事 例等 , 让 社 会 了 解 、 关 注残疾学生读书难的问题,使扶残助学深入人心。广泛动 员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 和社会各界爱 心人士开展一对一结对扶残助学活动,确 保扶 残 助 学 工 程 取 得 成 效 。

第十八条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财 经 法 规 和 本细 则的 规 定 , 实 行 专 款 专 用, 不 得 截 留、 挤 占 和 挪 用 , 同 时 接 受财 政 、 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 ⻔的 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    对弄虛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 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等 有 关 规 定 子以 处 理 。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 方 案由 市 残联 负责 解 释。

第二十一条   本 方 案 所 规 定 的 助 学金 发 放 标 准 和 对 象 范围如有 调整,另行发文通知。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阳江 市扶残 助 学工 程 实 施方 案 (暂 行 ) 》《阳 残 联 ( 2 0 2 1 ) 1 7 ) 同时 停 止执行。


发布时间:2023-02-13来源:查看次数: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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