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度两项残疾人补贴发放完毕
我市2015年度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发放资金5870.1万元,3万余残疾人受惠。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1827.48万元,惠及15229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42.62万元,惠及22459名残疾人。
据了解,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各级政府推行“底线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惠民措施。我市自2012年开始实行,2013年的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是100元/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600元/年,2014年该两项补贴分别提高至600元/年和1200元/年,今年该两项补贴分别再一步提高至1200元/年和1800元/年。津补贴发放所需资金由政府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
按照相关规定,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发放对象是针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各类残疾人(不分等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是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按照相关规定,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发放对象是针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各类残疾人(不分等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是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015年11月17日
发布时间:2015-11-17来源:查看次数: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