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目的无障碍标志、亮眼的安全抓杆、宽敞的无障碍通道……近日,阳江市两级检察院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时,现场看到的是一幕幕暖心画面。
今年9月1日,我国首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同时引入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保障措施。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2021年以来,阳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展开全面排查,推动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2021年以来,阳江市两级检察院共计办理无障碍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已及时收到整改回复63件,并经“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后终结案件57件,推动79个地点108个问题得到改善。
江城:公园无“碍”,更彰显人文关怀
走进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的北湖公园,处处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一幅生机盎然的优美画卷映入眼帘,这里已然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然而,该公园的主要通道原本对残疾人等群体并不友好。“为了防止电动车等车辆随意进出,之前,公园的门口设置了很多铁栏杆,没有考虑到部分群体的利益。”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巡查中发现,北湖公园的西门、南门、北门主要通道设置有铁栏杆,不符合无障碍标准,阻碍了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群体正常出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职能部门未能依法履职,存在监管缺位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江城区检察院随即将北湖公园列为专项工作重点,经走访、调阅相关文件发现,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市区公园具有管理职责。
经提请上级院批准,江城区检察院决定立案,根据《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向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公园管理职责。通过发挥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同共治合力,北湖公园出入口通道改造后符合无障碍标准,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正常出入。
“公园是市民的主要休闲场所,而城市无障碍化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城市人文关怀。”江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以来,该院能动履职,积极开展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海陵汤显祖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案”“阳江市北湖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案”“阳江市北山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案”“阳江市鸳鸯湖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案”等一批案件,有效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2021年以来,江城区院办理无障碍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已及时收到整改回复4件,并经“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后终结案件4件。
阳东:凝聚合力,强化诉讼品牌宣传
“以前需要一两个人帮忙抬才能进门,现在我自己就可以做到,来这里办事真是舒服多了。”近日,腿脚不便的王大爷坐着电动轮椅来到阳东区塘坪镇党群服务中心办事时,对这里发生的改变由衷点赞。
据了解,塘坪镇党群服务中心入口原本只有楼梯,且办公室还建有门槛,对部分腿脚不便的群众来说是个难题,每次进出都比较费劲。阳东检察院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推动了无障碍通道、安全栏杆、无障碍标志等设施建设。
这是阳东区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一个缩影。为全面掌握辖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阳东区检察院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共计发现21处公共场所、6处行政服务单位、2处公园、1处乡镇政府等存在无障碍建设问题,主要集中在未建设合规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标识不清、无障碍设施不规范等情形。
“在无障碍环境整改和建设中,凝聚各方合力极为重要。”阳东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通过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及乡镇政府等单位召开推进无障碍建设环境联席会议,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能,推动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阳东区检察院还多次主动邀请残障人士代表作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到现场查看,听取残障人士提出更加人性化的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以社会参与凝聚无障碍建设合力。
推动塘坪镇党群服务中心、大沟镇文化活动中心、雅韶镇综治中心等公共机构开展无障碍环境整改,实现辖区内公共场所标准无障碍通道全覆盖,进一步畅通乡镇政府文化服务站、城市公园等的无障碍通道,推动区残联搬迁至一楼办公,方便残障人士……2021年以来,阳东检察院通过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稍显落后的乡镇,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优先推进完善、规范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立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3件。
在工作中,该院持续强化精品意识和品牌观念,加强案件效果宣传。2023年9月1日,阳东区检察院、阳西县检察院分别办理的督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系列案件,入选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有爱无碍·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专题报道。
阳春:让无障碍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2022年3月,阳春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阳春市启智学校的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存在设置不规范问题,致使特殊学生不能安全地在校生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核实后,阳春市检察院于2022年4月向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春市教育局发出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部门立即部署整改,目前涉案场所的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以及无障碍卫生间已经按照磋商函的要求整改完毕,经“回头看”成效明显。
阳春市启智学校的转变,是阳春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2021年以来,该院共对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1件,发出磋商函23份、检察建议8份,全部收到回复,其中25件已完成整改并结案。
“案件涉及了医院、学校、超市、公共厕所、旅游景点、盲道和红色基地无障碍设施。”阳春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涉案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存在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规范、盲道损毁及不连续、通道或厕所内的无障碍设施缺乏、未设置无障碍标识等问题。
据悉,近年来阳春市检察院干警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对市区、乡镇范围内主要道路的盲道、公园、酒店、市场、客运站、医院等公共场所开展排查;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在无障碍案件线索提供和调查取证的协助推动作用,有效凝聚多元主体治理合力。其间,该院多次联合民政、住建、国土、残联、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回头看’常态化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阳春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检察力量助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阳西:诉前磋商,让残疾人畅行无阻
“这个大门口只有阶梯,不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需要设立专门的无障碍通道。”
“无障碍通道的入口宽度不够,比国家标准要求窄了许多,轮椅根本没办法进去。”
“这里虽然设置了无障碍通道,但是标志模糊,并且坡度太大,对残障人士来说十分不安全。”
……
这是阳西县检察院干警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的一个个问题。自2021年起,阳西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拓展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新领域,能动履职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共同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生活便利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该院干警先后来到阳西县残联、织管镇综治中心、儒洞镇综治中心、程村镇综治中心、新墟镇公共服务中心、塘口镇综治中心、上洋镇公共服务中心、溪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巡查。
“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就是无障碍通道建设不规范。”阳西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而无障碍通道的建设则起着关键作用。
阳西县检察院认为,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管部门,未能履行监管职责,负有重要责任。为此,该院与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开展诉前磋商,了解辖区无障碍通道日常监管、设计建设、使用维护等情况,并要求对无障碍通道建设不规范的情况予以核实,共计推动17处无障碍通道整改。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阳西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能动履职,保障残疾人出行安全。2021年以来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优先推进完善、规范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立案12件,磋商12件。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