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阳江市残疾人联合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管理认定办法(暂行)》(粤残联〔2020〕93号)有关规定,并经本会党组研究,拟认定阳江市春辉残疾人辅助就业服务中心为广东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现以予公示。
公示时限:2022年1月17日至21日(5个工作日)。
受理科室:市残联教育就业科。 受理电话:0662—2345133。
阳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17日
发布时间:2022-01-17来源:查看次数: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