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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残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全面推进
社区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民政局:
     现将《阳江市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八日 
  

 
阳江市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几个部门《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城市残疾人工作社区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社会化”为目标,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搭建社区残疾人工作平台,夯实社区残疾人工作基础,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使残疾人和健全人一道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
二、       基本原则
(一)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当地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开展,共建共享。
(二)采取社会化工作方式,开展各项工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届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
(三)建立灵活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要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三、       主要措施
(一)                 加强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
1、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原则上每个社区对应建立一个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在50人以下的社区可在邻近社区联合成立残疾人协会。协会主席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担任;社区残协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有条件的社区可以直接选举。社区残协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配备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后,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为每个社区残疾人协会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财政困难的地区可采取配备1名专职委员管理几个残疾人社区的办法,实施对社区残疾人协会进行管理,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每月发给工作津贴。
(二)                 开展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场所和社区残疾人活动,
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在社区服务设施中,要设立专门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场所;条件尚不具备的社区,要从实际出发,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可与社区居委会合置办公,或依托星光老年计划,在星光计划站设立办公、活动场所。办公、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牌,并逐步配备健身器材、图书、报刊等。
1、               强化社区残疾人工作手段。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
社区建设经费预算,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居委会中要制作社区残疾人工作公示版,比较详细地反映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社区残疾人示意图、残疾人服务项目等内容。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情况、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就业、走访慰问残疾人、残疾人求助、邻里助残、残疾人康复训练等统计档案,有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等。
四、       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各项业务
(一)落实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调查摸底;督促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助残;杜绝残疾少年儿童因生活困难失学,使社区残疾人生活稳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二)促进社区残疾人就业。依托街道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扶持残疾人在社区内个体就业,积极组织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无业、下岗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灵活的就业,社区服务网点和其他社区就业岗位应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有效开展社区康复。依托社区医疗等服务机构,有计划和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组织指导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开展康复教育,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有适合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场所和简单易行的康复训练器材,有经过培训的专(兼)职康复指导员。
(四)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点,配合驻地单位员工、共青团、妇女、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服务,组织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助残档案,开展助残宣传。
(五)活跃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视听读物和体育娱乐器材,在社区公共宣传栏对“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活动日进行专题宣传。
(六)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做好社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切实维护社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社区居委会制定优惠扶持措施,督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法律服务所和民事调解员,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八)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发布时间:2012-09-18来源:查看次数: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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