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白内障复明“十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视力残疾,白内障为首要致盲因素,每年新增白内障患者约1250例。
“九五”期间,我市各级白内障复明机构和医疗队完成手术3964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80%,复明数量、质量明显提高。为使更多的白内障患者早日复明,依据《阳江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完成62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85%。
三、主要措施
(一)在城市,复明中心和医院眼科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残联重点组织好无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统筹医疗的白内障患者以及自费而又贫困的患者就地、就近接受复明手术。城市每个复明机构每年至少完成250例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
(二)市级卫生部门和残联重点组织好县以下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白内障复明工作,摸清白内障患者底数,有计划地组织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每个县级复明机构每年至少完成100例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80%。
(三)加强县级医院眼科建设,提高诊疗水平,就地实施大部分白内障复明手术。
(四)对于边远、贫困、高发、技术力量薄弱地区, 由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派医疗队巡回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
(五)凡享受公费、劳保、医疗保险、统筹医疗的患者, 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对贫困患者,在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时,由当地按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或减、免手术费用。
四、经费
(一)中央经费:国家对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给予补贴要用于组织协调、组派医疗队、贫困患者补助等。
(二)省专项补贴:为支持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的开展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县镇级眼科建设及贫困残疾者补助等。
(三)地方经费为主:地方政府依据任务指标和贫困患者补助需要,投入专项经费。除财政拨款外,还应以救济、扶贫、有奖募捐和社会集资等多渠道筹措,主要用于调查摸底、组织病源、组派医疗队、贫困残疾者补助等。
(四)手术复明费用:凡享受公费、劳保、医疗保险、统筹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对贫困患者,在施行手术时,由当地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按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03年进行白内障复明工作中期检查,200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阳江市白内障复明手术“十五”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