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康复
肢体功能障碍基础知识
一、肢体功能障碍的原因
肢体功能障碍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因而导致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或障碍。严重的肢体功能障碍可致肢体残疾。肢体功能障碍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可因先天或遗传因素导致胚胎缺陷、发育畸形而造成,如小儿脑性瘫痪等;也可在后天因工伤、交通事故、体育活动等外伤造成,如脊髓灰质炎、脑血管意外、糖尿病、感染等造成。此外,药物中毒、灾害、环境污染等也是肢体功能障碍发生的原因。
二、肢体功能障碍的主要表现
肢体功能障碍可因疼痛、麻木或肢体缺损,骨、关节、肌肉异常而在运动功能和能力方面表现为:身体姿势异常或身体畸形;肌力或耐力低下;关节活动范围缩小或僵硬;平衡功能低下或协调性差;全身运动能力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低下;难以保持正常的卧、坐或站位;不能行走或行走能力低下;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自由活动和自理生活。
三、肢体功能障碍的主要危害及预防
(一)肢体功能障碍给患者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特别是肢体的残疾可产生各种严重后果:妨碍儿童少年正常的健康生长发育,给他们的生活、学习、文体运动、交友带来困难;给中青年人的学习、劳动就业、婚姻家庭和社会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对老年人的寿命也是严重威胁。为避免肢体障碍和残疾的发生,预防就显得特别重要,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应当在胎儿、儿童、青年、成年、老年各个时期进行预防。
一级预防:防止和减少各种导致肢体障碍与残疾的伤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减少造成残疾的隐患。做好一级预防,可减少70%的残疾发生率。
二级预防:发生疾病或损失后,尽早发现和诊断,早治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和逆转由损伤造成的肢体障碍与残疾,防止加重损伤的程度。做好二级预防,可使残疾的发生率降低10%—20%。
三级预防:出现功能障碍与缺损后,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永久性和和严重的残障发生,减少障碍与残疾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阳江市麻风畸残康复“十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麻风病是一种造成人体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致残的疾病。我市有170名麻风病治愈存活者中,有畸残者115名。畸残给麻风病治愈者的精神和生活带来极大痛苦和不便,加大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我市现有2个麻风病院(村),集中收治管理100余人。大部分麻风病人分散生活在边远贫困地区。
社会对麻风畸残者存在歧视和偏见,未能对这一群体给予应有的关注。
通过实施矫治手术、配备防护用品、装配辅助用具,可以帮助麻风畸残者矫正畸形、改善功能,有效防止残疾加重或发生新的残疾。
二、任务目标
(一)为40名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
(二)为170名麻风畸残者配备防护用品,装配辅助用具并进行康复训练。
三、组织管理
(一) 组织领导
市成立麻风畸残康复协调小组,组长由卫生、残联各一名领导担任,成员有卫生、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负责本地区麻风畸残康复工作的开展。
(二) 部门负责
卫生部门 结合各地的情况,建立麻风畸残康复网络;负责组派医疗队,对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为基层培训麻风畸残专业技术人员,使其掌握常见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技术及后期康复方法,编制有关科普读物,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
民政部门 做好基层麻风病矫治(村)内麻风畸残者和农村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麻风畸残者的工作,为贫困的麻风畸残者配备防护用品、装配辅助用具;组织病情稳定的麻风畸残者参加力所能及劳动,使他们通过生产自救、改善生活,回归社会。
残联部门 负责建立麻风畸残康复协调小组,向政府和财政部门申请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装配假肢等专项经费,并管理、使用经费;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麻风畸残康复工作进度,承担麻风畸残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摸底调查
卫生、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对麻风畸残者进行摸底调查,筛查手术适应者,掌握康复需求,建档立卡。
(二)组派医疗队
对技术力量薄弱的贫困地区,省组派巡回手术医疗队,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部门,应就地就近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
(三)开发供应防护用具
针对麻风畸残者的需求,组织生产厂家,开发、研制、生产麻风畸残者专用防护用品。各级残联根据本地任务量,负责防护用品和辅助用具的货源组织、发放工作。
(四)开展康复训练
组织专业人员,帮助麻风畸残者开展康复训练防止残疾加重。
(五)培训人员
采取统一培训的方法培训麻风畸残专业技术人员,使其掌握常见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后期康复方法。
(六)宣传普及知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唤起全社会对麻风畸残者的关心和帮助,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偏见和恐惧,帮助麻风畸残者树立自信心,克服心理障碍,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编制有关音像制品和科普读物,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使大众了解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五、经费
(一) 中央经费:用于全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检查统计、组派国家医疗队以及矫治手术、防护用品、辅助用具的补贴等。
(二)省级经费:主要用于全省麻风畸残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检查统计、组派省医疗队以及矫治手术、辅助用具的补贴等。
(三)地方经费:各地政府依据任务指标投入相应的配套经费,用于麻风畸残者的筛查、随访、建档立卡、配备辅助用具、康复训练、特困麻风畸残者生活补贴、麻风病院(村)手术室改造、手术医疗队补贴、开展社会宣传等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四)社会筹款: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支持,通过救济、扶贫、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协助完成任务。
六、实施步骤
(一)2001年底前,完成全市麻风畸残者的调查摸底工作,复查手术适应者,掌握康复需求,建档立卡。
(二)2002年上半年,完成对全市麻风畸残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常见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后期康复方法。
(三)2002年下半年开始,省将组派巡回手术医疗队,为各市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我市也同时对本地区的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确保2005年底前完成“十五”计划下达的任务指标。
七、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03年,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0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阳江市麻风畸残康复“十五”任务分配表
附件:
阳江市麻风畸残康复“十五”任务分配表
注:辅助用具包括防护鞋、护目镜、轮椅、拐杖。
阳江市辖区包括江城、海陵开发试验区、市儒洞皮防院(麻风村) |
发布时间:2012-09-05来源:查看次数:5883